经研究,近日,省政府对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给予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贵黄平高速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舞狮、古龙、龙里洗马、贵定北、仙桥、福泉西、陆平、上塘、黄平九洲等9个匝道收费站,按时投入运营,验收合格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自2022年5月31日至2052年5月30日。
三。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2007〕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州省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2019〕137号)核定,并向社会公布。四。收费工作由贵州黄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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